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財會[2016]22號 2016-12-03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中央管理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為進一步規范增值稅會計處理,促進《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貫徹落實,我們制定了《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 財政部 2016年12月3日 附件: 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等有關規定,現對增值稅有關會計處理規定如下: 一、會計科目及專欄設置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內設置“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抵減”、“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減免稅款”、“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專欄。其中: 1.“進項稅額”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而支付或負擔的、準予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 2.“銷項稅額抵減”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因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 3.“已交稅金”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當月已交納的應交增值稅額; 4.“轉出未交增值稅”和“轉出多交增值稅”專欄,分別記錄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轉出當月應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額; 5.“減免稅款”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減免的增值稅額; 6.“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專欄,記錄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一般納稅人按規定計算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 7.“銷項稅額”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收取的增值稅額; 8.“出口退稅”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按規定退回的增值稅額; 9.“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二)“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從“應交增值稅”或“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應交未交、多交或預繳的增值稅額,以及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 (三)“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筑服務、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等,以及其他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應預繳的增值稅額。 (四)“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并經稅務機關認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以后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以后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對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注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 (五)“待認證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由于未經稅務機關認證而不得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尚未經稅務機關認證的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已申請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結果的海關繳款書進項稅額。 (六)“待轉銷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已確認相關收入(或利得)但尚未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于以后期間確認為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 (七)“增值稅留抵稅額”明細科目,核算兼有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截止到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留抵稅額。 (八)“簡易計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發生的增值稅計提、扣減、預繳、繳納等業務。 (九)“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增值稅納稅人轉讓金融商品發生的增值稅額。 (十)“代扣代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納稅人購進在境內未設經營機構的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的應稅行為代扣代繳的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只需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不需要設置上述專欄及除“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外的明細科目。 二、賬務處理 (一)取得資產或接受勞務等業務的賬務處理。 1.采購等業務進項稅額允許抵扣的賬務處理。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按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的金額,借記“在途物資”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生產成本”、“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管理費用”等科目,按當月已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當月未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發生退貨的,如原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做認證,應根據稅務機關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如原增值稅專用發票未做認證,應將發票退回并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采購等業務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賬務處理。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進項稅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科目,借記“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經稅務機關認證后,應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3.購進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按規定進項稅額分年抵扣的賬務處理。一般納稅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應當按取得成本,借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科目,按當期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以后期間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待以后期間允許抵扣時,按允許抵扣的金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 4.貨物等已驗收入庫但尚未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的賬務處理。一般納稅人購進的貨物等已到達并驗收入庫,但尚未收到增值稅扣稅憑證并未付款的,應在月末按貨物清單或相關合同協議上的價格暫估入賬,不需要將增值稅的進項稅額暫估入賬。下月初,用紅字沖銷原暫估入賬金額,待取得相關增值稅扣稅憑證并經認證后,按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的金額,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金額,貸記“應付賬款”等科目。 5.小規模納稅人采購等業務的賬務處理。小規模納稅人購買物資、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不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核算。 6.購買方作為扣繳義務人的賬務處理。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購買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境內一般納稅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按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的金額,借記“生產成本”、“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管理費用”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進項稅額”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等科目,按應代扣代繳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代扣代交增值稅”科目。實際繳納代扣代繳增值稅時,按代扣代繳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代扣代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
版權聲明:
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網除原創、整理之外所轉載的內容,其相關闡述及結論并不代表本網觀點、立場,政策法規來源以官方發布為準,政策法規引用及實務操作執行所產生的法律風險與本網無關!所有轉載內容均注明來源和作者,如對轉載、署名等有異議的媒體或個人可與本網(sfd2008@qq.com)聯系,我們將在核實后及時進行相應處理。
相關解讀
核定征收:應稅收入應含免稅額<谷建華>
財政部關于《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有關問題的解讀
《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對財務報表的影響
財稅22號文相關的財務報表列報問題
為何要解讀《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那是因為或許存在形式規則上的誤會 <第三只眼>
別再對22號文不暫估進項稅額吐槽了 <彭懷文>
財會[2016]22號文條款解讀: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 <蘇強>
直接減免增值稅到底要不要對減免稅款進行專門的會計核算? <李曉波>
正解增值稅賬務處理新規,10個亮點與22個爭議點全歸納 <翟純塏>
千萬不要把簡單問題復雜化!——評預收租金到底如何核算增值稅? <蘇強>
案例解讀財會[2016]22號文:關于待認證進項稅額的結轉 <蘇強>
案例解讀財會[2016]22號文:關于企業提供建筑服務確認銷項稅額的時點 <蘇強>
案例解讀財會[2016]22號文:關于調整后的收入 <蘇強>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科目應用舉例 <李志遠>
一張圖了解新規定的增值稅會計科目設置 <小陳稅務>
案例解析"預交增值稅"會計處理新變化 <李樹昌 秦文嬌>
《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中最常用的10筆賬務處理 <郝守勇>
《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6]22號)全文逐條解讀 <蔡嘉>
《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逐條解讀(上、中、下) <中華會計網校>
2019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初級會計實務》答疑(一)<財政部>
土地增值稅清算中土地使用稅可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扣除?<稅語說>
房企印花稅能不能在土增清算中直接計算扣除<李舟>
《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6]22號)學習筆記 <嚴穎>
財會[2016]22號解讀: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正式發布 <閆淑清>
《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6]22號)最全解讀!<彭懷文、嚴穎>
《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筆記1——會計科目及專欄設置有啥道道 <槿思成>
財會[2016]22號文找碴:這么個簡單的增值稅賬務處理到底能挖出多少bug?<翟純塏>
增值稅有關會計科目設置及常用賬務處理——《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解讀 <馬雯麗>
新《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中“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的會計處理探討 <趙國慶>
房地產企業營改增后收到地方政府土地返還款的財稅處理<宋朝暉>
財政部與稅務總局對轉登記納稅人未抵扣進項稅額的處理方法緣何不同<胡曉明>
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代辦退稅政策分析與會計處理<王文清 葉全華>
房價和稅費聯動的新常態分析<段暉>
增值稅“簡易計稅”調整路徑<二哥稅稅念>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關于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相關問題的在線訪談<天津稅務>
案例解讀財會[2016]22號文:關于已驗收入庫但尚未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的貨物等的暫估入賬金額 <蘇強>
保險費的那些稅事——增值稅及票據篇<李春梅>
土地價款差額計征增值稅的財稅管理<李華>
一般納稅人加計抵減政策的節稅應用和風險分析<葉全華>
小規模免征增值稅,竟有三種不同的申報方式<二哥>
會計制度(準則)是準“稅收政策”<李華>
增值稅加計抵減形成的“其他收益”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正和稅參>
銷售額扣減土地價款 減少的銷項稅額如何稅務處理<姚偉君>
財政部關于《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適用《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有關問題的解讀
年終了,增值稅明細科目需要結平嗎?<輕松財稅>
軟件產品增值稅退稅政策匯編<龔厚平整理>
勞務派遣公司簡易計稅如何開具差額發票和進行賬務處理<薛曉艷>
稅收減免等“財政性資金”的稅會事(實務應用篇)<李春梅>
?不同的增值稅免稅方式會計處理應有差別——對財政部會計司解答的一點不同看法<herozgq>
財政部會計司關于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問答
相關政策
最新內容
熱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