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委員會主任由稅務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稅務局其他領導擔任。審理委員會成員單位包括政策法規、貨物和勞務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財產和行為稅、資源和環境稅、社會保險費、非稅收入、納稅服務、征管和科技發展、國際稅收管理、督察內審、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稽查等部門。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1e/165269.html

2022-06-02

青海省法規

落實退稅減稅降費政策。加快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等6個行業大中型企業留抵退稅進度,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于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24/165198.html

2022-06-01

青海省法規

為優化稅費咨詢服務,原青海省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服務熱線、單位社保費服務熱線與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已實現整合,請納稅人繳費人撥打12366進行相關業務咨詢。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f3/164445.html

2022-05-30

青海省法規

持續落實減稅降費等政策,延長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至2022年底;引導金融機構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緩交利息;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1年;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c6/165518.html

2022-05-25

青海省法規

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等規定,為適應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的實際需要,現將延長我省2022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情況通告如下:一、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5月30日。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21/163439.html

2022-05-18

青海省法規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重要論述,扎扎實實做好“六穩”“六?!惫ぷ?,迅速恢復市場主體活力和信心,結合國家和我省已出臺的系列助企紓困政策措施,聚焦疫情影響最集中領域,進一步深化政策扶持,制定如下措施。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71/165201.html

2022-05-15

青海省法規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國發〔2021〕26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d0/165205.html

2022-05-09

青海省法規

大力支持職業技能培訓,對企業職工、就業重點群體和脫貧人員開展職業培訓并給予技能培訓補貼。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的失業人員,按規定發放職業培訓補貼,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7e/162641.html

2022-05-09

青海省法規

實施期限。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6月。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間,企業可申請不同期限的緩繳。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b1/161991.html

2022-05-07

青海省法規

從2022年6月1日起,按本通知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農民工失業后,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可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待遇,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統一按照城鎮職工失業后的失業保險待遇計發辦法兌現其失業保險待遇。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67/162748.html

2022-05-07

青海省法規

提出了支持做好發展規劃、優化物流網絡建設布局、加大支持物流樞紐建設、支持補齊物流配送短板、構建完善農村流通體系、扎實落實好稅費配套政策、積極推進數字產業融合等7方面重點支持內容。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85/161198.html

2022-05-05

青海省法規

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等規定,為適應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的實際需要,現將延長我省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情況通告如下。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27/159542.html

2022-04-18

青海省法規

各市(州)財政局要組織本地區縣級以上財政部門認真做好2022年代理記賬機構網上年度備案工作,嚴格按照《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第十六條關于代理記賬機構應當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審批機關報送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專職從業人員變動情況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備案信息真實性、規范性、完整性的審核。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9c/159494.html

2022-04-11

青海省法規

嚴肅工作紀律。各縣(區、行委)財政部門要嚴肅財經紀律,實時動態監控,防止閑置挪用專項資金,專項資金不得用于建設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得用于建設各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不得用于土地儲備和棚戶區改造新開工項目等支出。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34/159547.html

2022-04-01

青海省法規

為推動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發展、促進貨運物流降本增效,交通運輸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總結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制定印發了《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對網絡貨運經營者的法律定位、行為規范及管理部門的監管責任等提出了明確要求,為新業態規范健康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制度環境。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a1/161353.html

2022-03-30

青海省法規

為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實現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延長部分扶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號)規定。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99/159558.html

2022-03-29

青海省法規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50%的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1e/157275.html

2022-03-24

青海省法規

《青海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青海省退役 軍人事務廳關于落實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政策通知》(青財稅字〔2019〕431號)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e1/157679.html

2022-03-18

青海省法規

按照財政部《關于做好 2021 年代理記賬行業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21〕1 號)要求,圍繞嚴肅財經紀律“回頭看”和規范財經秩序,進一步加強代理記賬機構監管,提高依法執業服務水平,促進代理記賬行業健康發展,針對當前存在的問題,決定在全省開展代理記賬機構記賬業務質量專項檢查行動。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91/155187.html

2022-02-24

青海省法規

深入落實月銷售額15萬元(含)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減征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等稅收優惠政策。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62/154969.html

2022-01-28

青海省法規

各級政府部門未依照本辦法履行職責的,由上一級政府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af/151375.html

2022-01-07

青海省法規

按照《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54號)等相關規定執行;轉讓不動產、機器設備、知識產權、有關金融資產等非股權類資產,按照《通知》有關規定執行,行業監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3f/149107.html

2022-01-05

青海省法規

土地增值稅以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為單位進行清算,對于分期開發的項目,以分期項目為單位清算。開發項目中同時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應分別計算增值額。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01/10036.html

2021-12-31

青海省法規

根據《青海省房地產市場調控和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度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情況監測評價的通知》(青房組辦〔2021〕4號)要求,制定了《西寧市落實保障性租賃住房稅費優惠和金融支持政策聯動機制》。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23/164416.html

2021-12-31

青海省法規

2021年12月30日21:00至12月31日16:30期間暫停辦理銀聯POS刷卡、微信、支付寶、云閃付等繳稅(費)業務?;謴蜁r間2021年12月31日16:30。2021年12月31日12:00至12月31日16:30期間暫停辦理實時扣稅、銀行端查詢繳稅(費)業務。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63/147600.html

2021-12-28

青海省法規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根據《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第50號修改)的要求,結合稅務征管實際,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對有關增值稅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日常清理,現將全文失效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1c/147604.html

2021-12-27

青海省法規

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賃住房自持主體提供長期貸款,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產權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住房租賃企業提供貸款。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4c/165207.html

2021-12-22

青海省法規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關系養老保險待遇,關系廣大參保群眾的切身利益,請各地高度重視,精心安排部署,做好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載工作。同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及時劃撥用于支付基礎養老金所需資金,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dd/147280.html

2021-12-17

青海省法規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競得人(繳費人)依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開具的《費源信息表》,在規定期限內自行申報繳納。涉及競買保證金的,出讓合同簽訂后,競買保證金賬戶管理單位將競買保證金抵作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在規定期限內代競得人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dc/147300.html

2021-12-16

青海省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2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1] 11號)要求,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后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2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通告如下: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58/146948.html

2021-12-15

青海省法規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規定,經非營利組織提出申請,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聯合審核確認,青海省敬善救助服務中心等5戶非營利組織符合免稅資格認定管理的有關條件。

http://www.banbanok.com/article/5b/146787.html

2021-12-08

青海省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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